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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承办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6-21 来源: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

    为推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以下简称系列大赛)各主题赛事承办的专业化、品牌化建设,根据《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主题赛事承办单位基本条件

研究生培养单位、地方产业园区及企业均可申报承办赛事。申报承办单位应满足如下基本条件:

   (一)申办意愿强烈,遵循大赛理念,遵守大赛制度

   (二)具有组织保障能力。能够满足举办赛事所需的场地、网络等硬件需求,同时具备有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人力基础;

   (三)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关学科基础良好,学生参赛规模大,获奖成果多,同等条件下,已取得优秀组织奖的研究生培养单位优先;

   (四)属地产业园区有赛事主题相关领域的产业基础,企业从事赛事主题相关领域的生产和应用;

   (五)能够自筹或自主面向社会筹集办赛经费;

   (六)取得属地政府部门支持的单位优先。

    二、主题赛事承办征集、申报流程

   (一)承办单位征集

系列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统一发布征集次年各主题赛事承办单位函件,各主题赛事组委会秘书处负责接受相关主题赛事承办申请,并提交本主题赛事组委会投票表决。

   (二)承办单位申请

    拟申办主题赛事的单位,撰写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赛事承办申办书并加盖单位公章,递送至各主题赛事组委会秘书处。

    申报书内容应包含:申办单位基础情况、场地设施及人力财力保障情况、各级各类赛事承办经验、筹集办赛经费能力,申办主题赛事相关领域学科建设情况,重点论述与主题赛事学科群的现状与特色,产教融合企业资源等。有地方政府支持的,另附政府公函或证明材料。

    原则上,同一单位同一年承办主题赛事不超过2个。同一单位承办同一主题赛事连续不超过2届。

   (三)承办单位遴选

    主题赛事组委会秘书处汇总申报情况,分析评估申报单位软硬件条件,综合考虑承办单位学科优势、办赛经验、属地政府支持、当地优势产业与赛事内容相关度高等因素,适当考虑拟承办单位对系列大赛的支持力度和贡献程度。提出初步遴选意见,提交主题赛事组委会审议表决,由组委会委员投票确定赛项承办单位。必要时,主题赛事组委会可要求申办单位参与组委会答辩、赴申办单位实地考察等。

    三、主题赛事承办单位工作职责

    在主题赛事组委会领导下,主题赛事承办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一)全面负责所承办赛项的筹备和实施工作。起草和落实所承办赛项的实施方案、决赛期间活动方案;

   (二)参与所承办赛项经费预算编制和管理,执行所承办赛项预算支出

   (三)配合主题赛事组委会秘书处做好赛项宣传工作

   (四)落实所承办赛项组织过程的基本保障;配合赛项执委会做好赛事组织、接待工作;负责维持竞赛秩序,保障赛事安全;

   (五)做好所承办赛项组织的总结工作,并上报至主题赛事组委会秘书处归档;

   (六)参与募集主题赛事赞助;

   (七)落实主题赛事组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