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以下简称系列大赛)的公开、公平、公正的赛事氛围,营造诚实守信的赛事环境,维护参赛队员的正当权益,促进系列大赛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纪律监督组织架构
系列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负责监督各主题赛事的组织实施,指导规范评审程序,处理赛事相关投诉,对违反赛事纪律的行为组织调查处理等。
各主题赛事组委会秘书处接受系列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的指导和统筹安排,负责处理各主题赛事的相关投诉,对违反赛事纪律的行为组织调查处理等工作。
二、纪律监督工作原则
(一)严格遵守系列大赛各项规章制度,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影响和干扰,公平、公正地完成监督工作。
(二)监督包括赛事实施程序监督与纪律监督,不干涉各主题赛事活动组织及学术评审工作。
(三)仅受理有关主题赛事组织程序、学术规范、违规行为等方面的实名投诉和举报。
(四)系列大赛官网公布系列大赛纪律监督渠道及联系方式,确保信息畅通并接受大众监督。
(五)严格保密举报内容和举报人的信息;依法保障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纪律监督工作内容
(一)赛事组织工作监督
1.报名参赛阶段
在报名参赛阶段,报名参赛人员和作品应符合主题赛事指南限定的各项要求。参赛队伍报名参赛中,应在报名平台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申报作品符合科学道德和诚信规范,符合系列大赛章程要求。
2.参赛作品审查和初评阶段
在审查和初评阶段,如出现对参赛作品的投诉且经调查发现参赛作品存在抄袭、研究工作作弊、违反科研规范等问题,将取消该参赛队伍参赛资格。
3.参赛作品入围决赛公示阶段
参赛作品入围终评在系列大赛官网进行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向相关主题赛事组委会秘书处进行实名投诉,存在学术不端或违规情况的作品将取消参评资格,并上报系列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4.参赛作品决赛阶段
参赛作品决赛阶段,如发现参赛作品存在抄袭、作弊等违反诚信参赛和系列大赛章程规定,将取消参赛队伍获奖资格。
5.获奖作品名单公示阶段
获奖作品名单在系列大赛官网进行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向主题赛事组委会秘书处进行实名投诉,存在学术不端或违规情况的作品将取消获奖资格,并上报系列大赛组委会秘书处。
(二)赛事评审工作监督
1.评审流程监督
主题赛事专家委员会秉承公平、公正原则制定科学合规的评审流程和评审标准,接受系列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的监督检查。
2.评审专家监督
评审专家在赛事评审工作过程中,对于存在违反评审纪律、干扰评审秩序、有利益输送或利益交换等情况,经核实将不再聘请其参加系列大赛相关工作,视情节轻重,做出以下处罚:
(1)问题轻微的,采取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等方式处理;
(2)问题严重的,将取消评审专家资格,列入黑名单,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3)如触及相关法律的,将由评审专家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纪律监督工作程序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有关主题赛事组织程序、学术规范、违规行为等方面有异议的,可向系列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或各主题赛事组委会秘书处进行实名制投诉和举报。
(二)投诉人须向主题赛事组委会秘书处递交书面投诉/举报报告。投诉/举报报告应对投诉或举报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
(三)一般情况下,投诉或举报的处理结果须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办结的,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并告知投诉人延期理由。
(四)对投诉或举报的属实行为,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通报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取消其竞赛资格或名次,撤销奖金。
(五)如果被处理人或单位对主题赛事组委会秘书处的处理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在接到书面反馈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系列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申请书面复议。复议报告应对复议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复议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
系列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在接到复议报告后的立即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处理人或单位。系列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的复议结果为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