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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
第十届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参赛说明
一、竞赛时间  开赛时间:2015年3月  初赛时间:2015年6-7月  决赛时间:2015年8月  二、赛区划分  第十届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划分七大赛区:  东北分赛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  华北分赛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  西北分赛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西南分赛区:四川省、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藏族自治区  华中分赛区:湖北省、湖南省、河南省、江西省  华东分赛区: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福建省、台湾地区  华南分赛区:广东省、广西省、海南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三、竞赛流程  竞赛分七个阶段:分赛区成立与竞赛宣传,竞赛报名,参赛作品收集,参赛作品线上初审,决赛现场评审、项目商业计划书评审,竞赛颁奖,竞赛总结,具体参赛流程如下:  四、参赛办法  1.中国大陆、港澳台地区在读研究生和已获得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大四本科生(需提供学校保研证明)及国外高校在读研究生亦可参赛。  2.以参赛队为基本报名单位,组委会不接受个人形式报名。  3.每支参赛队原则上由一名指导老师、三名学生组成,三名学生必须具有正式研究生学籍或已被确认保送研究生资格。有特殊情况的研究生培养单位,3名参赛队员中允许有1名是本科生,但必须事先向竞赛组委会申请并经过批准。  4.参赛队伍经过所在学院或者研究生院批准后,在竞赛官网上完成注册报名。  5.参赛单位成立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工作小组或联络人,负责本校或本院所学生的参赛事宜,包括参赛动员、组队、报名、赛前准备、赛前辅导、赛期管理和赛后总结等。  6.报名费由各分赛区承办单位收取并向缴费单位开具发票,用于竞赛评审和组织工作。  五、赛题说明  1.竞赛采用开放式命题与企业命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参赛队自主选择作品命题。重点考察参赛队员应用电子信息基础理论进行电子系统设计的能力,作品的创意和创新性,以及团队合作能力。  2.开放式命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信号与信息处理、通信技术与系统、电子电路与系统、光电子、物理电子、网络与计算机、微波工程、机电一体化、图像多媒体、软件工程等领域。  3.企业命题按照不同命题分组评审,具体命题信息请于2015年3月参见竞赛官方网站www.gedc.net.cn。  4.参赛队按照自选命题设计参赛作品,并制作符合设计方案的的演示实物。向组委会提交的作品为技术论文和演示视频电子文件,初赛采用网上评审,决赛采用现场展示和答辩进行评审。  5.作品答辩:分为参赛作品介绍、专家现场提问等二个环节,旨在评审参赛队的整体素质,参赛队作品的水平、参赛队员临场发挥和团体协作能力。  6.项目商业计划书:参赛队自愿参与,此环节不影响初赛、决赛成绩。  六、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技术论文  技术论文内容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作品创意(2)方案论证与设计(3)原理分析与硬件电路图(4)软件设计与流程(5)系统测试与误差分析(6)作品难点与创新(7)总结  论文字数5000-8000字为宜,具体格式要求参见竞赛官网。  2.参赛作品演示视频  分辨率不小于640X480,时长不超过15分钟,格式为avi、mp4、wmv之一,刻制成光盘,寄至分赛区组委会。  3.参赛作品展示图片  参赛作品全貌、特写照片5张,指导老师、参赛队员与作品合影1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在竞赛官网上提交。  七、评审办法  1.初赛评审:竞赛评审委员会组织各分赛区评委对初赛作品进行统一评审,评审按照选题创意度、创新性、完整性、清晰度、优化度等综合因素,以100分制进行打分,给出各参赛作品分数,根据分数决定参加决赛的竞赛资格。  2.决赛评审:竞赛评审委员会组织现场评审,评委现场参观、询问所有参赛作品后,参赛队按照规定顺序进入答辩室答辩,评委按照参赛作品的选题创意度、创新性、完整性、清晰度、优化度和参赛队答辩表述能力等综合因素,以100分制进行打分,给出各参赛作品分数,根据分数决定决赛团体奖名次。  3.个人奖用于奖励综合能力突出的参赛队员,评委会将结合参赛队员答辩表现和参赛队推荐决定个人奖得主。  八、奖励办法  1.各分赛区分设团体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由组委会统一颁发奖状。  2.各分赛区一等奖参赛队获得决赛资格,决赛设团体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个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指导老师奖;优秀组织奖;企业专项奖等,由组委会统一颁发奖状,并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  3.以上奖项具体数量由组委会根据参赛情况确定。  九、赛程安排2014年12月—2015年3月2015年3月—2015年6月2015年6~7月2015年8月各分赛区成立,参赛资料发放报名参赛,作品准备、创作初赛,集中线上评审决赛,集中现场评审,颁奖启动阶段创作阶段初赛阶段决赛阶段  十、其他  1.决赛期间,参赛队(1名领队/指导老师和3名队员)餐费由承办单位负责,住宿费、差旅费等其它费用自理。  2.不能组队参加本届竞赛的单位可以派员进行观摩,每个单位可派1~2名代表,并于2015年6月1日前将观摩回执发送至分赛区组委会。观摩人员交通费和住宿费用自理,承办单位将提供有关方便。  3.竞赛网站自2015年3月16日开始接受报名,报名及作品上传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各分赛区若有特殊情况,将在网站上另行通知)。请于截止时间前登陆竞赛官网完成报名流程,将盖章的报名表扫描件上传至官网,同时发送至组委会邮箱。  4.报名表均须加盖参赛学校或单位的公章(或研究生院公章),并有负责人签名,否则视为无效。  5.每个参赛队必须至少配备一台笔记型计算机,安装好一种文书处理软件(如MSWord),以及参赛所需的软件系统。  6.决赛阶段作品答辩的具体时间、具体地点将于报到后另行通知。  十一、竞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普惠南里13号楼  联系人:王新霞、何文丹,联系电话:010—68273817  官方微博名: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  组委会邮箱:cieeda@163.com  注:方案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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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
“华为杯”第九届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网上报名须知
1.所有参赛队伍均通过竞赛网站报名。2.指导老师和参赛队员首先在竞赛网站注册,所有注册信息请务必真实填写,用于组委会联络。3.所有成员完成注册后,由参赛队自行决定一名队长进行组队。4.队长登陆后,点击“我要组队”按钮或在“个人中心”的“队员申请”页面进行组队,邀请指导老师和其他队员加入参赛队,其他成员无需再进行组队操作。5.每位指导老师和参赛队员只能参加一支参赛队,已加入某参赛队的成员无法加入其他参赛队。6.完成组队后,队长进入“个人中心”中的“我的团队”页面,点击“报名信息导出”,导出并打印参赛队报名表,由所在学院或研究生院领导签字并盖章。7.如不能顺利导出报名表,参赛队可在“参赛办法”下的“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报名表进行填写,由所在学院或研究生院领导签字并盖章。8.队长在“我的团队”页面将盖章后的报名表扫描件上传至网站,同时将报名表扫描件发送至竞赛组委会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学校全称-参赛队名称-作品名称-报名表”。9.参赛队于报名表上传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分赛区承办高校缴纳报名费,组委会向承办高校核实收到报名费后,参赛队报名完成。10.如参赛队在缴纳报名费后5个工作日内没有审核意见,请参赛队邮件或电话联系组委会秘书处。11.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1日。截止日期前,参赛队成员、作品名称等报名信息可进行调整,截止日期后,所有报名信息均不可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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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
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为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电子学会决定联合主办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活动之第九届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一、相关背景为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全面提高,提升研究生教育主动适应社会、经济需求的能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自2013年起,面向全国在校研究生开展“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活动”。该活动采用系列主题赛事的方式,根据学科、专业或行业的发展趋势和经济社会对人才培养的不同需求,设置若干相互独立的主题赛事,依据一定赛制,独立延续举办。“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由清华大学和中国电子学会发起,自1996年创办以来,始终秉承“激励创新、鼓励创业、提高素质、强化实践”的宗旨,现已成功举办八届,已成为电子类相关学科研究生培养创新意识、增强团队精神、提升实践能力、促进青年创新人才全面成长的有效平台。自2014年起,“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纳入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活动,其赛制赛程等基本不变。二、组织架构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活动之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电子学会共同主办,秘书处设在中国电子学会。第九届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决赛承办单位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三、参赛对象中国(含港澳台地区)高校电子、信息、通信类学科在读研究生和已获得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大四本科生,以及国外高校同等学力学生均可参赛。四、赛事相关事宜赛事参赛说明详见附件,其它赛务安排请于2014年3月关注竞赛官网www.gedc.net.cn。